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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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1-07-13 人气:3556

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苏州大市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专业根据《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划分,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2日登录网站(www.wj-hr.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15时,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请已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人员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7日(收件截止日)准备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应聘人员登记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寄送至吴江区长安路3099号吴江商会大厦北8楼819人力资源部(电话:63980069)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资格审核不接受现场审核。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80069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50625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人岗相适度测评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评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测评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测评,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但达到2: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取消该岗位此次招聘。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长安路3099号吴江商会大厦北8楼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

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长安路3099号吴江商会大厦北8楼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

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982810。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吴江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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