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 10月 26日至2000年11月 1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6日至 2018年 11月 1日登录“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zgwj.gov.cn/)(重点政务信息>人事信息)、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下载报名表(报名表以EXCEL格式,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以:姓名+联系电话+岗位代码+报名日期格式)发送至 (wjrlbm@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 1日15点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以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收到邮箱发出回执为准,不可重复投递,若更改报考信息请致电63950625。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请已发送报名邮件的人员于2018年 11 月 4 日(9:00-11:00;13:00-16:00)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报名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学历证书;(警辅岗位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至吴江区开平路300号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楼人力资源市场资格审核,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准考证发放:资格预审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 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咨询电话: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63495189,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63950625。
四、招聘考试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警辅岗位)、笔试、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100%)=体能测试或技能测试(30%)+笔试(30%)+面试(40%)。
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体能测试(警辅岗位)
警辅岗位进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每段时长均为10分钟,根据准确率计分。
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按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第二天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
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需要提交本人放弃申明。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果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
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493823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