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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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7楼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 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及初审
1.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将报名材料投递至报名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5:0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邮件名称请以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填写,报名邮箱为:wjdsjgs@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岗位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或荣誉证书;④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详见附件3,表中提及的资质、荣誉均需附佐证材料)。
3.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15:00,资格初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以邮件回复的形式通知考生初审结果。
4. 公司结合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能进入人岗相适度测评程序。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达到1:3,实施岗位后续招聘程序;否则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在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人岗相适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人岗相适度测评
测评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评组成员按照《人岗相适度测评评分表》设置的评分要素和分值,根据人岗相适度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准备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交复印件请按顺序排列装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3.应聘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公司陈述申辩。
5.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岗相适度测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公司对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同分则以人岗相适度测评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经人岗相适度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政策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60907993
监督电话:6349196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苏州市吴江区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